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为防范化解汛期水害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日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


(资料图)

为防范化解汛期水害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日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水害防治、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陕西省降雨量较去年有所增大,灾害性暴雨、洪水可能增多,崩塌、滑坡、冲沟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可能频发,极易引发矿山事故灾难。各级要抓紧组织辖区内非煤矿山水害全覆盖检查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各地各企业必须压实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非煤矿山企业防汛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各级要全面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汛期防治水工作“责任到位、专业过硬、地质清楚、治理有效、应急得力”的基本要求。要推进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加强动态监管、抽查检查。要盯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老空水”“顶板水”“底板水”“地表水”排查治理,坚决做到“三防”,切实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预案演练,完善制度机制,做好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储备。加强值班值守,做到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矿区周边、作业现场、尾矿库等重点部位,橙色、红色天气预警,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通知强调,非煤矿山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滚动会商研判,联合开展汛期极端天气安全预警。要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直达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叫应”机制。对汛期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拒不执行撤人指令、值班值守人员“脱岗”、失职渎职、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并公开曝光。

关键词:
责任编辑:hn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