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法如下所示:(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法如下所示:
(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电脑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印迹不清晰的专用发票不得交付纳税人使用。对于目前纳税人库存未用的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督促其按规定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用于加盖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内。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使用蓝色印泥。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栏目的填开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栏目的填写方法如下:A.“单价”、“金融”栏的填写不含单价、金融。B.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方法的规定。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C.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项,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D.必须详细填写,购销双方单位名称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E.“税率”栏,按适用的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本栏填写征收率6%。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操作步骤:
1、首先需要将税控盘插到电脑的主机上,然后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到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需要认证的月份;
2、然后勾选好发票的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注意在勾选发票开票日期时,可以将日期范围选择的大一点;
3、然后勾选收到的纸质需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好之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确定并提交;
4、提交之后选择申请统计,统计核对无误后输入密码,勾选认证成功;
5、最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就可以抵扣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