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是什么意思?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有哪些?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它包括了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它包括了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继发性反应、依赖性、致畸致癌、突变的作用等等。但是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包括超剂量用药而引起的反应,还有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以及假劣药给患者造成的伤害事件。药物的不良反应与药品的质量事故和医疗事故,有着本质的不同,是必须严格区分的。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的时候,情况更为的严重,甚至会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

严格来讲,几乎所有的药物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的使用药物,就能够避免或者使其伤害降到最低的限度。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在用药前全面的了解药品的药理性质,严格的掌握药品的适应症,选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明确药品的禁忌,并且在用药的过程中还要密切的观察病情的变化,发现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应该及时地加以处理。

患者则应该遵照医生所开具的医嘱,服药的时候不要自己的感觉,我症状加重了,或者症状减轻了,就自行的对药物剂量进行加量、减量,改变用药频次,或者觉得我好了,干脆就不吃了,尽量的避免不良的后果。

用药后除产生治疗作用外,有时还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过敏反应:是某些特殊体质(一般称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时出现的一些特殊反应。多见于抗菌素和生物制品,如青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等;生物制品,如破伤风抗毒素、各种疫苗等。发生过敏反应,轻者出现皮疹、药物热等,重者则可出现休克,甚至引起死亡。因此,在使用一些会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时一定要作过敏试验。

2、副作用:即治疗作用以外的其他作用。如用阿托品治疗胃肠痉挛性腹痛时,可出现口干、视力模糊等现象;用非那根治疗荨麻疹时,病人出现嗜睡、乏力。因为这些副作用是在应用常用量时与治疗作用同时出现,所以难以避免。

3、毒性反应:是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久,或人体敏感性较高时出现的对人体有害的反应。如磺胺类药可引起血尿;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可引起眩晕、耳鸣、耳聋等;合霉素、氯霉素可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新霉素、四环素还可对肝、肾产生损害等。

4、依赖性与成瘾性:常服某些药物,如可待因、眠尔通等,会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或成瘾性,停用后可产生一系列心理上和身体上的不良反应。又如长期服用去痛片、雷米封对氨基水杨酸钠容易产生依赖性,使药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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