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人分析汉字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书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u》。清代以后一般指象形
(名)古人分析汉字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六书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u》。
清代以后一般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