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东莞男子坐过站迁怒公交司机 还致多人受伤
庭审现场男子樊某因错过了下车站点,迁怒于公交司机,拽其衣领,司机因此紧急刹车,导致车上乘客跌倒受伤。21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
庭审现场
男子樊某因错过了下车站点,迁怒于公交司机,拽其衣领,司机因此紧急刹车,导致车上乘客跌倒受伤。21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樊某被指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监控视频记录下了事发经过
事件导致多名乘客摔倒其中一人为轻伤一级
2017年9月16日早上8时许,40多岁的河南男子樊某在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汽车站乘坐3路公交车,准备到竹山村路口。当公交车行驶至大朗镇巷头村业丰酒店红绿灯路段时,樊某发现错过了站点,迁怒于公交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樊某上前拽住司机的衣领,司机紧急刹车,导致车上李女士等多名乘客摔倒。公安机关接报后赶至现场,将樊某抓获。经法医鉴定,李女士腰椎受伤,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司机当时本能地紧急刹车,导致一名坐在后排的乘客从座位上直接摔下来
被告人: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
被抓后,樊某供述称,当时司机没有报站,致使其坐过站。他跟司机争论,一时生气就抓住了司机的衣服。司机被拉拽后紧急刹车,从而造成有人受伤。他说,他当时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想自己的行为是否会造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
法庭上,樊某当庭认罪,并表示内心很悔恨,愿意补偿伤者费用。樊某称,他本来住在深圳,事发当天他是第一次到东莞,本来要找朋友拿东西,心里着急。樊某认为,公交车没有语音报站,公交司机也没有报站,行车过程中也没有按站停车。司机还说整个大朗公交都不报站。如果公交有报站,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樊某称:“我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是绝对错误的,我非常后悔。现在家里急需照顾,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事发当时一名受伤乘客的伤情鉴定报告
公诉人:被告人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称,樊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因小矛盾拉拽司机,导致车辆失控,既有可能损害车外公共安全(如撞到其它车辆或行人、建筑物等),也有可能损害车内不特定多数乘客的人身健康,事实上事件也导致了三名乘客受伤,其主观上也对该后果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至少持放任的间接故意而实施了该行为,故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樊某在事发后仍留在现场等待民警过来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最后阶段,主审法官对樊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训诫,告诫其如对公交服务有意见,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诉,不能侵犯司机和其他乘客以及公共的安全。
本案将择日宣判。(全媒体记者蔡先艳通讯员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