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监事冯本濂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19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8年

19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子窖或公司)时任监事冯本濂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83000股。公司预约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冯本濂作为公司监事,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定期报告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方面的违规。

据悉,公司监事冯本濂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称,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冯本濂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关键词: 监事 口子 冯本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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