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是什么意思?不动产可以质押吗?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不动产不可以质押,因为不动产不能转移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应当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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