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归哪个部门?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职责归属、赔偿金额数量出现争议和分歧时应当采用合法的、适当的方式予以处理。按照惯例,保险业务中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职责归属、赔偿金额数量出现争议和分歧时应当采用合法的、适当的方式予以处理。按照惯例,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来解决,如果无法沟通协商解决则可以通过直接向保险公司总部、消费者协会或者银保监会相关责任部门,以投诉、仲裁和司法诉讼等方式来处理纠纷。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向保险公司的总部投诉:这是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处理保险投诉纠纷的方式,客户向总部投诉后,相对来说会更高效地获得事件进展的及时反馈。

2、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银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等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主要会接受对保险公司和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被保险人关注的保险纠纷一般不是其处理的重点。但维权者可以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该热线的设置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投诉权利都非常有实际意义。但是在拨打该热线之前,消费者需要弄清楚银保监会受理的范围:投诉不是由消费者本人或委托人提出的;银保监局已经受理投诉而消费者在没有新的事实依据再次投诉的;银保监局已经对投诉作出决定的投诉这三种情况下不属于银保监局的受理范围。

3、向新闻媒体投诉保险公司:很多投诉人通过向新闻媒体发稿投诉,以期望获得合理赔偿。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诉,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终结果却不容乐观,让投诉人情绪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险条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很多媒体无法像处理消费类电子类投诉一样简单有效。也就是说,通过社会公众舆情引起相关责任部门的重视并不是最有效和最便利的方式。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

1.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

3.诉讼解决,指保险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外的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并由法院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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